小學教師猥褻學生 獲判緩刑
韓國一名48歲小學教師因在課堂上猥褻兩名未滿13歲女學生,遭大田地方法院天安分院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、緩刑4年,並須接受性犯罪治療課程及禁止任職於兒童相關機構。

韓國一名48歲小學教師因在課堂上猥褻兩名未滿13歲女學生,遭大田地方法院天安分院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、緩刑4年,並須接受性犯罪治療課程及禁止任職於兒童相關機構。
韓國一名48歲小學教師因在課堂上猥褻兩名未滿13歲女學生,遭大田地方法院天安分院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、緩刑4年,並須接受性犯罪治療課程及禁止任職於兒童相關機構。

韓國一名48歲小學教師因在課堂上猥褻兩名未滿13歲女學生,遭大田地方法院天安分院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、緩刑4年,並須接受性犯罪治療課程及禁止任職於兒童相關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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